Legal Disclosures

特定商业交易法相关披露

依据日本《特定商业交易法》第11条,关于本服务的披露事项如下所示。本服务以 B2B 贸易中介为主营业务,具体条件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为准。

销售事业者
株式会社FENTEX
运营责任人
代表取缔役 冯成轶
所在地
〒107-0061 日本东京都港区北青山1-3-3 三橋ビル3F
电话号码
应请求及时披露。咨询请使用邮件。
业务内容
中日跨境贸易中介/零部件采购
服务对价
通过个别报价确定。
对价之外的必要费用
通讯费、运费、关税、汇兑手续费等可能另行实费承担。详情依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。
支付时间・方式
请于发票开具后30日内汇款至指定银行账户。汇款手续费由客户承担。
服务提供时期
依据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。
取消・解约
依据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规定。

上述标注为「应请求及时披露」的项目,对于咨询或洽谈业务的客户,我们将通过邮件及时告知。该表述遵循日本消费者厅公布的《特定商取引法》解释与运用基准。

株式会社FENTEX

联系窗口:info@fentex.jp

最后更新日:2026年5月14日